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司法鉴定:0771-3178663

节能接样室:0771-4304262

建材接样室:0771-3166004

节能、门窗幕墙检测:0771-3179128

见证取样检测:0771-3150476

室内空气检测:0771-2441283

综合检测:0771-3154594/3150110

投 诉:0771-3172710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不合格项目闭合处理规定的通知(桂建发〔2017〕3号)

2017/5/20 15:30: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9462次

桂建发〔2017〕3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加强检测不合格项目的闭合管理,明确规范我区检测不合格项目闭合管理程序、处理办法以及人员行为标准,及时发现和处理检测不合格项目,确保工程质量,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不合格项目闭合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反馈。联系人:王劲宏,联系电话:0771—5881296。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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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公网安备 450107020008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