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委托,对区检测中心2020-2021年度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澄清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装订、包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场,逾期不再接收。
二、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必须派员到场递交文件及出席开标会,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出席开标会的,视为放弃对开标过程监督的权利,其对开标过程提出的异议将不予接受。
三、《投标文件》可邮寄递交,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应在快递包封上牢固粘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应充分考虑运输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做好防水密封措施,因邮寄造成的逾期递交、文件破损、密封无效、文件丢失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收件信息: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即开标地点):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
收件人:庞民钦 13768516108
本项目与上述澄清事项有关内容均按此执行,其他要求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