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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中心纪委新年新气象:迅速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24/1/17 8:23:26 来源:纪检监察部 浏览:555次

1月12日上午,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刚刚闭幕,检测中心纪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各支部纪检委员、全体纪检监察专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会公报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结合检测中心实际情况,精准提出贯彻落实举措。



会上,纪委书记高华明重点对《条例》作专题领学并强调有关要求。高华明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讲话深刻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明确提出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新征程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高瞻远瞩、视野宏阔、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条例》的修订,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具有重大意义。《条例》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依据,是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开展工作的重要法宝和“指挥棒”,对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自觉远离违纪违法行为、规范自身言行具有重要的引导、警醒和推动作用。 领学结束后,各支部纪检委员、全体纪检监察专员逐一作了学习研讨交流发言。



高华明要求,中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做到“四个带头”:一是带头学习,只有认真学习才能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带头宣贯,趁热打铁利用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措施对《条例》进行宣贯,推进纪律教育、廉洁教育常态化;三是带头遵守,律人者先律己,执纪者先守纪,《条例》是硬杠杠、铁规矩,要时常“照镜子”,约束自己日常行为,做到自警自省;四是带头落实,确保执行有力。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条例》,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逐章逐条学、新旧对照学、联系实际学,在监督执纪问责的过程中正确适用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确保《条例》贯彻到位、执行有力。




会议由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部长董敏主持,各支部纪检委员、全体纪检监察专员共12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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